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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六安幼升小、小升初政策公布
日期:2020/5/10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次数:4212次  [ 关 闭 ]

导语:《六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新鲜出炉,对家长们最关心的划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民办学校招生、小学毕业考试等问题,有了明确规定。

划片就近入学

原则上户籍在本县区或本城区,符合“两个统一”(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实际常住地相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学区入学。

对婚后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一名可视为与父母单独立户,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公办学校入学。

其他情况形成的本人户籍与常住地不一致的儿童少年,一律在常住地(须凭房产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就近入学。

根据(六建房函〔2018〕190号)规定:公民个人购买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入住,可享受住宅商品房户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严禁以各类考试、面谈、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生特长生。

民办学校招生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民办学校的招生纳入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统一管理,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规范招生行为,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区属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市城区民办初中学校主要面向城区招生,优先满足城区学生就学需求。

对于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由市教体局统筹,可适当跨县域招生。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一律通过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或认定系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必须报送审批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行,招生简章必须经审批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严厉打击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摇号后的买号卖号行为和乱收费行为。

入学年龄要求

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

特殊儿童入学

做好对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儿童的入学和关爱工作。

要摸清底数和情况,关爱到人,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和家庭贫困儿童住宿。

各地、各校要继续大力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

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随迁子女入学

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方便随迁子女入学。

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具体材料由各县区确定),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所属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

外来投资者和高级人才子女入学。由各县区根据市、县区招商引资和高级人才引进有关文件要求出台具体政策。

特殊群体入学

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各地、各校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优待政策。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政策按照(皖应急〔2019〕61号)执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卫电[2020]45号)精神执行,对其子女有入学、转学等需求,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优先解决。

报名方式

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录取、到校报名与网上采集报名信息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报名录取。招生入学工作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据了解,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将在新学年开学后1个月内,规范完成所招录一年级新生的信息采集、建立学籍工作。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建立学籍。学籍管理实现“人籍一致”。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市教体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同时,市教体局将加大对招生过程的监督检查,并继续将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之中、纳入对县、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督导考核和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之中。

咨询、举报电话

如有不详,家长们可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发现违规招生可举报!

六安市教体局

3379388(教育科)

3379456(纪检组)
金安区教育局

3261738(教育股)

3261719(纪检组)

裕安区教体局

3235031(基教股)

3235010(纪检组)

叶集区教育局

2776303(教育股)

2776308(纪检组)

舒城县教育局

8661641(基教股)

8669881(纪检组)

霍山县教育局

5229926(基教股)

5229935(纪检组)

金寨县教育局

7067318(基教股)

7062072(监察室)

霍邱县教育局

6080121(教育股)

6080754(纪检组)

六安经济开发区

3696638/3696693(中心校)

3631646(社会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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